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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实为轻微伤 嫌疑人被无罪释放四川宜宾两名干警追查疑点纠正一起错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8:4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陶勇) 经检察官审查监督,被害人经鉴定没有器质性听力障碍不构成重伤,嫌疑人狄某因此被无罪释放。近日,四川省宜宾县检察院检察官李惠和法医王亚琴,因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在动态量化考核中获得20分的加分奖励。

  2005年,犯罪嫌疑人狄某因故意伤害致被害人重伤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宜宾县检察院检察官李惠在询问时发现,被害人因被告人伤害造成的听力损伤与法医鉴定不一致
,他在询问声音逐渐减小的情况下仍能听清问话,遂对原法医鉴定产生疑问。该院法医王亚琴在进行文证审查时,也判定原法医的鉴定存在问题。于是,该院建议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后经四川华西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右耳无器质性听力障碍,其头部外伤属轻微伤。该院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撤案,犯罪嫌疑人狄某被无罪释放。

  据介绍,2003年,该院对动态量化考核办法进行修正,将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纳入考核内容,规定对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纠正错案和错误执行等问题,取得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实际成效的给予加分奖励。

刘德华 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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