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实为轻微伤 嫌疑人被无罪释放四川宜宾两名干警追查疑点纠正一起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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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8:44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特约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陶勇) 经检察官审查监督,被害人经鉴定没有器质性听力障碍不构成重伤,嫌疑人狄某因此被无罪释放。近日,四川省宜宾县检察院检察官李惠和法医王亚琴,因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在动态量化考核中获得20分的加分奖励。 2005年,犯罪嫌疑人狄某因故意伤害致被害人重伤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宜宾县检察院检察官李惠在询问时发现,被害人因被告人伤害造成的听力损伤与法医鉴定不一致
据介绍,2003年,该院对动态量化考核办法进行修正,将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纳入考核内容,规定对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纠正错案和错误执行等问题,取得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实际成效的给予加分奖励。 刘德华 陶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