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财抵债终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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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2:22 新闻晚报 | |||||||||
□富心振 李一能 晚报讯 日前,栾德富被南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6.5万元。 1998年,无业人员栾德富隐瞒自己欠上海某电力实业公司货款急需支付的事实,以帮助上海某电线电缆公司经营人倪某销售电线、电缆为名,骗得被害人倪某价值11万元的塑铜电线5000米,卖给上海某电力实业公司充抵其个人所欠的货款。6月,栾德富以同样方式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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