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骗财抵债终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2:22 新闻晚报
□富心振 李一能

  晚报讯 日前,栾德富被南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6.5万元。

  1998年,无业人员栾德富隐瞒自己欠上海某电力实业公司货款急需支付的事实,以帮助上海某电线电缆公司经营人倪某销售电线、电缆为名,骗得被害人倪某价值11万元的塑铜电线5000米,卖给上海某电力实业公司充抵其个人所欠的货款。6月,栾德富以同样方式骗
得倪某价值2.2万元的电缆线后,以低价卖给上海某水电安装服务队抵债。2005年,栾德富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