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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下月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5:2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阮丽张

  本报讯 22日~30日,报考教育学、心理学的考生,可到鲤城区自考办报名。

  据了解,2006年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工作将于6月1日至15日进行。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相应的单科结业证书,参加教育教学
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如下: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除学历要求以外,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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