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福州预售购房合同变更受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0:00 东南早报

  福州商品住宅预售合同注销有新规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昨日,福州市房管局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预售合同注销登记管理的通知》。今后,除几种特殊情况以外,福州购房合同在房屋总登记以前将处于“限销、限变”之列。

  总登后才可注销预售合同

  《通知》明确,该规定自5月8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仍按原规定执行。也就是说“3·27禁令”将继续生效。

  今后,商品住宅项目未办理产权预先登记的(即项目总登记),不予办理商品住宅预售合同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产权预先登记的项目,开发企业和购买人共同申请办理商品住宅预售合同注销登记的,可予以办理。

  这样,这项业务取消后,如果买了预售房的人想注销与开发商的合同,只有等到开发商将房屋报送“总登记”之后,才可接受注销申请,而在此以前则处于“限销、限变”之列。

  多人购买部分退出的可更名

  “《通知》列出了几种特殊情况,并不是一味的‘一刀切’,已经过福州市政府同意下发”。昨日,福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说。

  这位有关人士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少数人通过开发企业代为办理预售合同注销登记手续、并立即为新的购买人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做法,实现预售商品房转让,达到变相炒房获利的目的。这些费用给真正自住型消费的购房人带来了负担,扰乱了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政策的“开口”是考虑照顾到一些买房时发生的正常买卖注销行为,关于炒房者,则无空子可钻”。

  五种情况不受限制

  符合下列5种情况之一的,不论该项目是否办理预先登记,均可办理商品住宅合同注销手续及重新订立的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住宅购买人变更为原购买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

  多个购买人共同购买一套商品住宅并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后,其中部分购买人退出购买的;

  买卖双方同意在同一项目内调整合同标的物的;

  因商品住宅不符合质量规范要求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申请合同注销登记,且所在项目的商品住宅预售合同注销量(不包含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时间在5月8日前的合同注销)未超过住宅总套数5%的;

  当事人持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合同注销登记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