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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危房户可申请安置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林泽贵)海沧C级或D级危房户,可申请政府安置房。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政府获悉,《海沧区农村住宅建设及搬迁改造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公布,并将于今年实施。

  办法规定,对农村住宅建设及安置采取分类指导和分步实施的模式,村民可根据不同情况申请政府安置房、廉租房、集体统建房或私人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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