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不准参与医疗护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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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1: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在10日卫生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回答护工问题时说,这个人群的出现和临床护士缺乏有关系。 但是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强调说,卫生部要求,护理部招的护工必须进行上岗培训,而且只能进行辅助的护理工作,护工不能从事医疗性的工作。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对医院所招聘护工的培训,而且要把他们的工作限定在协助护理人员做一些生活护理和辅助性的护理工
截至2005年底,我国护士队伍的数量发展至134.96万人,比2004年增加了4.2万人,相当于2000年至2004年间增加数量的总和。 (朱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