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森林火灾系人为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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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1:1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张云龙)记者10日从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了解到,发生在大杨树林业局查拉巴奇林业管护站的森林火灾原因查明,系人为野外用火引起。 5月5日,查拉巴奇林业管护站内发生森林火灾,经过2000多人的扑救,于5月7日将火扑灭,初步统计火灾过火面积达52平方公里。
据了解,5月5日,鄂伦春旗乌鲁布铁镇租地户刘明军上午9时耕地时,刘明军的儿子和女儿在附近的林内玩耍。期间,刘明军17岁的儿子刘志刚在头上捉到一只蜱(当地俗称“草爬子”),用打火机烧着取乐,却不慎将树林中的野草一起点着,火越烧越大。刘明军与一同耕地的弟媳李凤荣见状与两个孩子一同扑救,但林火迅速蔓延。四人迅速逃离火场。目前,刘明军夫妇、刘志刚和李凤荣已被刑事拘留。其女儿年纪尚小,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