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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厕收费 惹来怨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1:39 西部商报

  

医院公厕收费
交钱之后再上厕所

  本报实习记者 王卓 为您摄影报道 作为公共场所,兰大二院一座普通冲水式公厕,置国家有关规定于不顾,依然向患者及其家属收费,引起市民和患者家属的不满。连日来部分市民和患者家属纷纷打进本报热线反映,兰大二院公厕不应当再收费。

  记者目击:

  30分钟 50多人如厕

  兰大二院公厕设在急诊科对面,昨日下午记者在现场观察到,30分钟内共有50多人进入公厕,而半数如厕者都被要求付费。记者看到,许多患者家属为找零钱,不得不翻半天的衣兜。“都是在医院,我们已经交过钱了,在住院部不收钱,到院子里怎么就要收钱。”

  患者家属:

  医院公厕怎么也收费?

  一位患者家属气愤的埋怨,吸引了不少人围观。一位60多岁的老大爷告诉记者,他在医院已住了一个多月,每天要下来转转透透气,晒晒太阳,人老了上厕所的次数比较多,上楼去住院部解手又非常吃力,只好去医院的公厕,但公厕却要收费,他已交了住院费,上厕所又要掏钱,这让他感到非常不舒服,作为公共场所的医院,早就应该取消公厕收费,可不知道医院是怎么想的,却一直派人在收费。

  一名行色匆匆的中年男子瞪了一眼醒目的要求付费三角的标志后嘀咕道:“怎么医院公厕也收费呀?”这位张姓先生认为,到医院来的大都是患者家属和探望患者的人,作为医院就应当行方便,而不应当再在公厕收费。和张先生一样,很多去厕所的人都对医院的这种做法表示质疑和不满。“我在住院部哪有心思去卫生间啊,谁想到门口了,方便一下又要收费!”和张先生一样,很多如厕的患者家属和探视病人的朋友对此充满怨气。另一名患者家属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虽然各个楼层都有卫生间,但医院也不应当再在外面的公厕收费。

  收费员:

  这座公厕已收费二十年

  记者采访了收费员,他告诉记者,除非医院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其他所有人都要缴费。这座公厕已有二十年的历史,从建成后就一直在收费,而他们并没有物价部门允许收费的相关批文,并称因为是医院职工家属,所以被照顾安排到公厕处收费,所得款项也归他自己所有。

  相关链接

  建设部在1990年第九号令发布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在旅游景点、车站、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的较高档次公厕可以适当收费,所收费用专项用于公厕的维修和管理。

  医院表态如有规定马上停止收费

  随后,记者就医院公厕收费一事采访了兰大二院宣传科科长王文梅女士。她告诉记者,公厕确实属于医院,长期以来都安排职工家属收费,至于收费原因她也不大清楚。另一名工作人员回忆了公厕收费至今的缘由,公厕的建造本意是为医院职工、家属提供方便,但由于当时附近没有其他公厕,来医院如厕的人数太多,又不好区分是否是职工或家属,为了便于管理才开始收费,到现在也就延续了收费传统。王科长也认为,收费主要是针对外面的人。

  王科长告诉记者,她确实不知道物价局方面是否有规定能否收费,因此她将与后勤方面协商并查看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才能做出答复,如果有相关规定,不该收的他们将坚决不收。

  相关部门调查之后再做处理

  省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公厕属于医院,则不能再加收如厕费。记者在兰大二院了解到,该公厕属于医院内部,由后勤方面负责。兰州市物价局得知这一情况后表示,他们将于近期对兰大二院公厕收费一事进行调查,如果公厕属于医院等情况属实,他们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专家说法医院公厕应当免费

  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学专家金先生认为,医院公厕是医院的一部分,在这样的公共场合,就不应当收费;这样做不但给患者及家属增加了负担和麻烦,也缺少了医院应有的人情味和应当体现的社会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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