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员讨要8万片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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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2:06 京华时报 | |||||||||
摄制方称其告错对象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王悦)因合同期结束后迟迟未拿到约定片酬,电视剧《柔情岁月》演员王女士将摄制方某电影制片厂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支付拖欠的8万元劳务费。目前,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女士称,她与电影制片厂签订了《聘用演职人员合同》,应得劳动报酬10万元,但到合同到期后,电影制片厂仅支付了2万元。电影制片厂辩称,《柔情岁月》是其与一影视公司联合拍摄的,双方约定制片厂只负责审批手续,而影视公司负责投资与承制。所以,电影制片厂认为王女士所诉主体有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