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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开公司卖体彩高额赔率吸引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3:0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储白珊实习生 王昱 通讯员 陈莉

  本报讯 在家卖体彩,嫌挣小钱不过瘾,找来朋友,合伙搞了个“股份公司”,还按一定比例参股分成。福清市林某、陈某二人近日被福清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还分别被罚了15万元和5万元。

  法庭上,林陈两人直呼冤枉。原来最初决定开公司卖体彩的,并不是陈某,而是郑某、黄某、李某3人,陈某提供自家住宅作为公司所在地,由郑某3人分别以20%、40%、40%的股份参股。2004年8月,黄某让出自己10%的股份给陈某,并让陈某与郑某负责体育彩票的猜码、选号销售和兑奖;2005年2月,李某又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林某,这个体彩销售点就由林某和陈某共同经营。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经营以来,公司设置“中”和“不中”的选号规则,以4倍到500倍不等的赔率来吸引彩民,再以每组至少5元的价格来销售选票,同时根据当晚的中国体彩的开奖结果作为中奖依据,予以彩民兑奖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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