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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商业贿赂将上“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3:0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章微 邱文辉/文黄孔瑜 邱祥彩/图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即日起,福州市药品监管部门将集中专项治理和严厉查处医药企业商业贿赂案件。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将上“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大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从今日起至11月底,有4个重点:一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财物的行为;二是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争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三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四是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福州市、县两级药监部门将首次设立药械商业贿赂“黑名单”,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对社会公布。对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同时,福州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将强化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对达不到GMP、GSP要求和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一律停止生产经营;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吊销许可。

  三种举报途径

  为拓宽举报渠道,福州市药监局已在该局大门口(福州市下杭路118号)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了治理商业贿赂的举报电话:0591-83259430(24小时)、0591-83257365(白天),还有电子举报信箱:jubao@fjfda.gov.cn。另外,福州市药监局网站(www.fzfda.gov.cn)开设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专栏。药监部门将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动员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百家企业

  签名反贿赂

  昨日专项会议上,福抗药业、九州通等15家企业联合向福州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发出了“抵制药械商业贿赂”倡议书,号召全市医药企业“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建立诚信体系,不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工作回扣、提成”。100多家企业在“抵制药械商业贿赂百企签名活动”横幅上签名,积极响应(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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