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过期猪肉家乐福在沪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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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3:17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上海5月10日电(周海晏 俞丽虹)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联合对“家乐福卖过期肉”一案作出行政处罚,销售过期猪颈骨肉的家乐福曲阳店及相关供应商被分别处以5.3万多元、10.5万多元的罚款。 日前,位于上海市虹口区的家乐福曲阳店因出售过期猪肉,被当地群众举报。经调查,这家大卖场分3次,从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购进超过保质期限的美国进口猪颈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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