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朋友现在无影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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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3:18 现代快报 | |||||||||
提交人:nj-jn 提交时间:昨天10:14 提交内容:2004年8月我的一名同学向我借了1万元钱,并写了一张借条,注明3个月内还清,但到现在也没有还,目前我也找不到他人,他也不在南京,好像住在镇江了。现在
社区记者陈英帮问: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陈爱东律师答复,能直接找到对方要求还钱最好。如果要起诉,必须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去起诉,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一年的所在地,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时必须向法院提供对方具体的联系方式,住址或是电话号码,否则法院传票无法送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