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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预警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3:27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5月10日讯(见习记者 李栋印 通讯员 李汝震)近日,我市出台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重大环境事件等四个等级。其中,中毒死亡3人以上,或30人以上发生明显中毒症状的情形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据悉,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其中,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的预警等级为一级,用红色表示。中毒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30人以上发生明显中毒症状,由于污染造成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需要市政府或司法机关介入给予解决等4种情形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的预警等级为二级,用橙色表示。包括污染范围较大,形成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事件,中毒死亡3人以下,或10人至30人发生明显中毒症状等6种情形。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的预警等级为三级,用黄色表示。它包括10人以下发生明显中毒症状,但不会有导致伤残的后果等3种情形。一般环境事件(Ⅳ级)的预警等级为四级,用蓝色表示。它包括由于污染造成少量的经济损失,有关纠纷可由环保部门调解解决等3种情形。

  当发生一、二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必要时可请求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组织支援;发生三、四级突发环境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县(市)区及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必要时可请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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