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沈阳:乱扔垃圾可罚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5:15 山西晚报

  本报讯 沈阳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垃圾收集管理和清运工作的通告》对市民排放垃圾时间作出严格的规定:居民应在早5时30分至8时,晚7时至9时,在指定地点倾倒生活垃圾。按照规定,“对个人乱丢乱倒乱排垃圾污物,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规定了严格的生活垃圾清运时间,对于市民而言,可能会打乱以往随时有垃圾随时扔的习惯。沈阳市环卫处表示:这一规定其实有很多好处,固定时间堆放、清运垃圾,能让全
市的垃圾在城市中逗留的时间缩到最短,免得小区门前成天守个臭烘烘的垃圾堆。为了保证这一点,环卫部门还规定了详细的“无垃圾堆”时间。

  《辽沈晚报》供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