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四千多元罚款现在要多罚两万多滞纳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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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5:38 都市快报 | |||||||||
一大货车司机11个月内违章行驶数十次,被杭州交警累计处罚53次,大货车司机对处罚不理不睬,昨天,杭州5个交警大队联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货车司机认罚26000多元。 交警提起这个傅姓司机都印象深刻。从2004年11月21日至2005年10月31日,傅某驾驶河南牌照的大货车,在杭州多次违反交通安全法,先后被江干、拱墅等5个交警大队累计处罚53次。其中,江干交警大队处罚30次,每次罚款为50至100元。
傅某33岁,2004年2月考出驾照,受雇于一台州老板,在杭州运土方。 傅某53次违法记录中,47次是违反交通禁令标志,即外地牌照货车不允许进入杭州市区道路通行,2次是车辆未年检,2次未系安全带,1次证照不全,1次违法变更车道。 交警说,53次交通违法中,都是现场处罚,交警亲手把处罚单交给他。因而不存在傅某不知道被处罚的情况。 但傅某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既没有按期缴纳罚款,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一直拖延着不去接受处罚。 无奈之下,5个交警大队向江干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计罚款4870元,逾期履行的追加处罚款22000多元。 昨天上午,傅某将处罚款全部缴清。 承办法官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追加处罚款。 (记者殷志艳全悦敏通讯员辛成傅建良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