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建设项目实施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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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6: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道彬)从本月起,市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向政府全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据悉,政府此举旨在确保农民工能及时领到工资。 记者昨天从市政府获悉,《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实施办法》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建设和施工单位只有在足额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后,才能办理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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