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燃气初装费是否该收应有权威声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7:2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针对肇庆确认收取燃气初装费违规一事,广州有关部门的人士表示,广州和肇庆两地情况有别,广州收取管道气初装费未违规。理由是肇庆是房产商直接向居民收取燃气初装费,而广州市居民的管道燃气初装费都是由市煤气公司直接收取的,并未违背“包括管道燃气预埋在内的所有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应全部在房价中补偿,不得在价外另行收费”的规定。(5月10日《信息时报》)

  燃气初装费近来广受社会的关注。实际上,不管是房产商向居民收取燃气初装费,还是由煤气公司直接收取,对居民而言都是换汤不换药,广州有关方面的解释只是在玩文字游戏罢了。

  燃气初装费是否该收取这确实是一个复杂而且存在争议的问题,但一个不容否认的现实是当前全国各地大部分有管道燃气的城市都在收着数额不菲的燃气初装费。然而,各地在收取时却数额不一,从几百到几千相差甚大。同时,也有一部分城市已取消了燃气初装费,如福州市规定从 2004年起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不收取管道气初装费。肇庆更是以政府文件形式确认收取燃气初装费违规。这说明全国各地在燃气初装费问题上政策是十分混乱的。同时,对于长期以来全国各地收取的数额巨大的燃气初装费的用途,也要给公众一个交待。

  燃气初装费是否该收取,这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面对社会各界对是否该收取燃气初装费、该收多少众说纷纭,全国各地对此亦政策不一的局面,笔者认为,该是国家权威部门出台政策明确这一问题的时候了。孙瑞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