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年为“非遗”保护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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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8:07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昨天,江苏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记者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将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为今年的正式立法项目。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有关人士在会上说,江苏人文荟萃,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据上世纪80年代普查,全省收集民间文学资料2亿多字,民间音乐12800余首,民间舞蹈1600多个,民间戏曲传统剧目6000多个。然而近年来,随着江苏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为有效保护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江苏省将“民俗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列入了本届人大5年立法规划,今年将名称改为“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由于该立法是地方先于国家进行,国内也无相同法律法规可供借鉴,省人大将在5月提交第二十三次常委会审议后,到各市调研、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作者:刘颖/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