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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划定普通住房价格上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8:1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深圳讯(李南玲)继去年6月深圳公布普通住房标准后,该市国土房产局日前在自己的网站公布了6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该标准已经从5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限为下次标准调整为止。超此价格成交将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按照深圳日前划定的普通住宅价格上限,特区内的罗湖区11000元/平方米;福田区11500元/平方米;南山区11000元/平方米;盐田区10500元/平方米。特区外的宝安区75
00元/平方米;龙岗区7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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