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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配套不全业主可拒“住”(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9:15 每日新报

  新报记者王健摄

  新报讯【记者王月】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购房者在办理入住拿钥匙的时候,一定要长个心眼儿,看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因为这是杜绝日后住宅小区出现配套、质量等相关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近两年,一些项目不办理准许交付使用证违规入住的现象时有发生,因配套不齐等问题的出现引起群众不满,在社会上
造成了不良影响。昨日,针对开发商的这种违规行为,市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开发商如果没办理《准许交付使用证》,那么业主可以拒绝办理入住。

  据介绍,2002年12月1日《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本市已确立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制度,对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本市房地产开发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近两年,随着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项目由于配套尚不齐全,不办理准许交付使用证,便让业主先办理入住,而小区日后出现的灯、水、气、电配套不齐全,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其实这些都是因为开发商逃避准许交付检收造成的。

  交钥匙前必须经过准许

  按照《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住宅商品房,必须在领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否则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业主入住均被视为违规行为,市建委将责令整改,并根据法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处罚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将采取降低资质等级或撤销其开发资质等方式处理。

  严格预审重点检收配套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销售合同约定入住时间60日前应当向准入证发证机关进行申请,该项目将被纳入预审计划安排。准入预审将每半月召开一次,安排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日期前45-50天进行。预审会将召集各配套部门及涉及准许交付的验收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准入预审。预审将针对该项目配套及工程验收进行综合审查,对项目是否可以如期竣工进行测评,并协调解决部分影响工程按期竣工的问题。

  七天公示无异议才能领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入住15日前根据审批职责到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申请办证。发证机关对拟批准准入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时无群众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办理发证手续。

  各区建委及配套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开发企业完成供水、雨污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项配套及公建配套工程。

  不能按时交付提前通知业

  主各部门将根据项目施工和配套工程进度情况,审查项目入住条件,如项目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如期交付,市或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将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前通知业主延期办理入住手续,并通报各管理部门、专业配套部门协同把关,防止项目违规入住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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