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招办向社会公布2006本科招生录取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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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9:15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汪伟)昨天,市高招办向社会公布今年本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充分体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据介绍,今年本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招生院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的方式进行。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将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相加,
具体录取程序为:各招生院校分科类将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相加,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当考生同时符合A、B两所志愿院校录取条件时,由A志愿院校录取。 据悉,5月11日,各招生院校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直接向报考院校进行查询。被录取考生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注册等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孙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