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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招办向社会公布2006本科招生录取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9:15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汪伟)昨天,市高招办向社会公布今年本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充分体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据介绍,今年本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招生院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的方式进行。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将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相加,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市高招办为招生院校提供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相关服务,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招生章程的情况。

  具体录取程序为:各招生院校分科类将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相加,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当考生同时符合A、B两所志愿院校录取条件时,由A志愿院校录取。

  据悉,5月11日,各招生院校公布

录取结果,考生可直接向报考院校进行查询。被录取考生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注册等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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