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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初一新生在学籍所在校读满三年,方可获得重点高中分配指标资格解读义务教育均衡化“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9:36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薛蕾)昨天,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出台“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六条意见,对小升初、中招、借读、整顿“校中校”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规范、引导,内容颇多新意,影响长远。

  【亮点一】各地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公办学校,特别是城区初中划归各区管理后,要防止人为集中优质资源办区域重点学校的倾向,努力让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
育。

  【解读】初中划归区管后,各区都很重视,有的提出了一些发展策略,其中包括:先办好一两所重点初中,再带动其他初中发展等。值得警惕的是,如果各区把优秀师资、投入集中到少数几个初中,那么势必人为拉开各校差距,造成新的不平衡,引发新一轮公办初中择校风。市教育局防微杜渐,体现了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亮点二】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及学校布局调整,适时调整公办学校施教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个学生在公办学校都有一个学额。将民办学校的发展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事业规模和比例。

  【解读】“适时”指“需要时”,这样既保持学区划分的相对稳定,又及时反映变化。把民办学校纳入总体规划,意味着给予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的地位,也意味着今后我市将通盘考虑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

  合理确定民办与公办的招生比。

  【亮点三】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不再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已经举办的,必须在一年内退出,从2007年秋季招生开始按公办或民办运行。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严禁举办“校中校”、“校内班”;凡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民办校,今年一律停止招生。

  【解读】市区现有10所公有民办的小学和初中,今后不再新批增设。按省教育厅要求,公有民办校的整顿有两条途径:要么退回公办,要么完成“四独立一分离”变成纯民办。回归公办的,小学重划学区,初中重新调配对口小学;改为民办校的,继续自主招生。另外,公办高中举办的“校中校”,通常规模较小,已不适应新课改要求,今年就停止招生。而上述10所公有民办校,因招生规模较大,今年不踩“急刹车”,给予一年缓冲期。

  【亮点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都要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禁止以考试择优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均禁止以各种名义分快慢班、实验班、强化班。

  【解读】这是今年“小升初”招生的基本原则。违规者将受到处罚,直至削减招生计划。另外,有的学校以进行小班化、双语教育实验为名,将同一个年级不同班的学生分成两个等级教学,这也是不允许的,同一个年级的全体班级必须同时推进。

  【亮点五】继续实行部分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做法。

  从今年起,新入学的初一新生只有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分配指标的资格条件。

  【解读】这是今年的新政策。过去不少学生考上初中后外出借读,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相分离,参加中招时仍回校占用重点高中的分配生指标,其他学生和家长深感不公平。在原录取学校读满三年方获分配生资格,将有利于缓解借读风、择校风。考虑到新政策实施须提前告知,目前已经在读的初中生不适用这条规定。

  【背景】招生,是体现教育公平、保障学生权益的一个关键环节。今年寒假以来,市教育局连续出台了多个规范性文件。从寒假之尾对部分小学无序招生紧急叫停,到对8所违规小学内部通报,再到3月17日规范小学招生秩序、4月6日规范初中招生行为,一系列动作反映出教育系统实行管办分离后,市教育局对规范锡城招生秩序所下的决心、所作的努力,也折射出公平公正、均衡协调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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