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法院召开交通管理清欠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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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9:38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澈) “养路费取之于车,用之于路。养路费是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是近年一些企事业单位、个人长年拖欠交通规费。”长春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分局副局长梁少忠疾呼,目前有61户企事业单位长期拖欠交通规费,拖欠金额近300万。昨日,吉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长春分局委托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召开长春市最大的清欠交通规费听证会。
梁少忠介绍:每年拖欠、逃缴交通规费高达3000万,原因多种多样。各基层所设置专职清欠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催缴,并按类型采取不同的清欠方式。对那些不积极主动配合工作的车主或欠费单位,一般都采取法院听证,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追缴。听证会后如有疑义,各拖欠单位可在5月15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或者当地稽征所提出书面说明。逾期不能说明理由并仍然拖欠规费,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