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大执法力度 每年淘汰10%污染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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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9:5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深圳5月11日消息(记者李振湘)全力打击一切污染环境行为,在深圳市范围内划分网格,实行环境监督执法精细化以及全覆盖。昨日上午,在深圳市环境监督执法大会上,深圳市环保局局长郭雨蓉表示,市区环保部门将通过全覆盖责任体系建设整合力量,铁腕治污,建立起污染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重污染企业环境监督管理,深圳市环保局制定《关于强化重污染企业
为加大执法力度,《方案》制定了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和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包括提高现场检查和采样监测的频次,组织节假日多次突击检查,对重点企业安排专人蹲点监控,或短期聘请协管员协助监控。对超标排污的企业,超标一次依法处罚一次;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除行政处罚外,要及时责令限期治理;经限期治理、逾期未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产生污染的设施或责令停业。如发现有偷排、直排行为等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对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要将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深圳市环保局制定了《深圳市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监管方案》。该《方案》提出,要加强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城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扩大检查内容;要建立市环保、水务、城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对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开展执法检查;要建立起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沟通、及时协调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