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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打击"黑店""黑导"要出重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0:50 广西新闻网

  5月7日,中央电视台在《中国法治报道》栏目中,通过主持人暗访,揭开珠海一些“黑店”挂“走私店”招牌出售假冒名牌,以及商家付给带团导游45%的回扣等“黑幕”。记者日前从珠海市旅游局了解到,该局对该报道十分重视,目前,正在寻找报道组所暗访的“黑店”以及当时带团的“黑导”,届时将给予严厉查处(据《珠江晚报》5月10日报道)。

  “黑导”现象并不是珠海特有的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而“黑店”、“黑导”横行,也是今年“五一”黄金周的投诉热点。笔者认为,部分导游人员私拿私受回扣、索要小费、欺客宰客以及无证“野导”私自带团等行为,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伤了不少参团旅游者的心。打击“黑导”一定要出重拳、动真格。

  应该说,“黑店”、“黑导”等此前已N次出现的闹心问题,仍然堂而皇之地在很多地方重复上演,显然已不是功能、理念、体制等方面的问题,而是典型的管理问题,而这很大程度与地方政府思想上不重视、观念不正当不无关系。因为,4年前《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就已正式出台,有关部门倡导旅游企业签订《诚信经营公约》,各消费场所与旅行社实行公收佣金制度,并公开承诺不给导游人员回扣,接受社会监督。遗憾的是,“黑导”现象却没有得到遏止。

  而旅游景区(点)的良好秩序需要各级相关部门共同监督和管理,如果管理不到位甚至缺失,将会给景区(点)抹黑。试想,游客被“黑店”、“黑导”宰了,还会向亲戚朋友推荐旅游地吗?他们也许还会妖魔化当地的导游,最终会损害当地的信誉。

  所以,要杜绝“黑店”、“黑导”,必须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监督执法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重点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旅游部门应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以游客的反映和部门监管的结果为依据,对“黑店”、“黑导”实施严格的处罚和取缔。同样,作为游客,应该到正规的旅行社,接受正规导游的服务,不应轻信“黑导”。只有在正规旅行社和导游的指导与带领下,正常的旅游消费才能有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才能受到保护。编辑:黄皓作者:张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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