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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确定 共116个,基本覆盖主要作物种植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0:57 中国环境报

  (记者 徐琦)

  本报讯 国土资源部日前初步确定116个县(市、区)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这个建设方案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作物种植区,示范区农业和粮食生产任务均在本省(区、市)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中70个示范区所在省份为粮食主产区。非粮食主产区省份的示范区,大部分为粮食主产县或是本省(区、市)重要农业生产基地。

  据了解,设立示范区的宗旨是探索“十一五”时期保护基本农田的新机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和粮食生产能力。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示范区建设主要包括四大任务。一是基本农田整理。要确定5年内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安排计划;待整理项目的规模、空间分布、实施步骤、实施期限;合理分析国家、地方及各部门投资,并提出整理后新增耕地的利用管理措施。二是基础工作建设。包括为做到档案资料完整齐全、数据资料及时更新、保护标准统一规范,准备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在土地更新调查中增加基本农田相关信息等。三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和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和补充制度等。研究探索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利益激励机制、多方投入机制等。四是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出建设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的方法步骤。

  据悉,这116个示范区都具有较好的耕地保护工作基础,大多数获得过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奖励,并具有一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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