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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首次设立安全保护区 机动车过桥限速50公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1:2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南京长江大桥的安全管理有“硬杠杠”了。近日,南京市政府和上海铁路局联合发布《南京长江大桥安全管理办法》,首次设立了大桥安全保护区,并且规定,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

  首次设立大桥安全保护区

  南京长江大桥已运营近40年,某些部位开始出现轻微病害,去年十运会前夕,我市与上海铁路局大桥管理处联手投资2000余万元,对大桥的路灯、栏杆、人行道和部分桥面进行维修更新,但每天高居不下的车流量还是时刻威胁着大桥的安全。此次由南京市政府和上海铁路局联系发布的《南京长江大桥安全管理办法》首次设定大桥安全保护区,并详细规定了大桥安全保护的种种举措。

  大桥两侧200米内不得倒垃圾

  大桥安全保护区范围为:北岸浦口火车轮渡码头与南岸护桥部队铁制瞭望台之间联线为大桥上游水域界限;大桥以下1000米南北岸的联线为大桥下游水域界限;南岸铁路、公路引桥外侧起向外12米;北岸铁路、公路引桥外侧起向外15米。

  在大桥安全保护区内,以下行为被禁止:在桥面、桥墩、桥堡、旋梯、灯柱、护栏等建筑物上刻画、张贴;在桥面或向桥下乱扔杂物,攀坐或翻越栏杆;堆放、悬挂物品;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

  另外,《办法》还规定,大桥两侧200米范围内,不得建造或设立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不得倾倒废弃物和从事焚烧活动;在大桥上行驶的车辆流漏、散落杂物的,责任者应当负责清理或者委托大桥管理机构清理,清理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在大桥上下游河道各1000米范围内,不得围垦造田、抽取地下水、拦河筑坝、架设浮桥及修建其他影响或者危害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机动车过大桥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

  《办法》还对汽车、火车以及船舶的行驶做了具体规定。在公路安全方面,严禁行人携带和运载烈性爆炸危险物品通过大桥,儿童进入公路桥必须有成年人带领;机动车通过大桥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在夜间或者暴风雨的天气下行驶,要降低车速。在火车安全方面,列车机车进入大桥时,必须按规定鸣笛,并应尽量避免在大桥(包括正桥和引桥)上停车;旅客列车进入大桥时必须关闭车门(包括行李和邮政车)、车窗,并将厕所门锁闭,禁止餐车放水或投放垃圾。在航道安全方面,机动船进入大桥水域前,应鸣放声号一长声,下行机动船进入大桥水域前,除按《内河避碰规则》显示有关信号外,日间还应在桅杆横桁下端悬挂“T”信号旗一面,夜间显示白色环照灯一盏。在下行视距不足3000米、上行视距不足1000米时,禁止船舶通过大桥水域;风力达到七级及以上时,禁止船队通过大桥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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