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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院查实乡村干部侵占专项资金现象突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1:3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5月11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检察院10日出台《侵害“三农”利益职务犯罪报告》。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检察机关共在三峡库区查办侵害“三农”利益的职务犯罪46件7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余元,其中,个案最大犯罪金额406万元。

  在被查实的77人中,乡、村干部就有76人,其侵占对象除村级组织所管理使用的集体财产外,更多的将“黑手”伸向了国家投入移民、扶贫、救灾、社保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如:伍某在时任巫山县大昌镇主要领导时,贪污、挪用公款75万元;开县义和镇7名村干部贪污社会抚养费18万余元案等。

  《报告》指出,由于国家拨付的专项经费缺乏专门机构统一监管,而农村基层组织的“村务公开”在部分地方得不到贯彻,往往使得侵害“三农”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潜伏期”较长,个别挪用、贪污行为在事发2、3年后才被发现。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力度加大,全市侵害“三农”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据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职务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强化对各种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将农民关注的占地补偿、扶贫救灾、低保救济等作为监督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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