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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年就业再就业政策 10天拿《再就业优惠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1:4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近日出台的“新三年”就业再就业政策,发布了配套《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相关部门办结时限应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

  《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简化审批手续,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对材料齐全、能当即办理的申请,劳动部门要当即办理。其中,街道(乡镇)
劳动保障机构受理申请,并张榜公示的时间应控制在4个工作日内。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时间应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

  据了解,《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为五类人员。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市规划区(指已撤村改社区居委会)范围内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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