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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拖着民警左右狂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2:32 新闻晚报
□记者 李胜南

  昨天,“12·29”恶意袭警案(本报去年12月30日曾对此事件事先进行报道)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是暴力抗法故意杀人未遂?还是过度紧张只想逃避处罚?公诉人和辩护人针对犯罪嫌疑人李城的行为性质展开激烈辩论。被迫抓住雨刮器的民警李忠出庭,并提出了民事赔偿请求。

  回放:惊魂十五分

  2005年12月29日14:30,张江地铁站外公交专用停车场,民警李忠正在检查违章停车。黑车司机李城见状想驾车开溜。李忠听见发动机声,转身站到了李城车前1米处,示意他下车。李城驾车继续向前缓慢行驶,想逼开民警。情急之下,李忠扑倒在该车的引擎盖上,双手抓住了两个雨刮器。李城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带着李忠开到了松涛路上,并且打S形,试图甩下李忠。

  晨辉路—碧波路—高科路,然后高速驶上了罗山路,黑车司机载着命悬雨刮器上的民警行驶了整整2.9公里,最高时速七八十码。在仓皇逃逸中,李城的桑塔纳曾两次与追凶的南汇出租车发生碰擦,最后,在罗山路上,追尾撞上了前方正常行驶的一辆商务车。这次撞击,造成黑车熄火,受害民警李忠摔下车来。

  李忠起身,从车窗伸手抓住李城,要求其下车接受处罚。李城居然再次发动车子,拖着李忠前行,开出约几十米后,李忠再次被摔在罗山路上,被群众送到医院,此时,是14:46。司机李城驾车继续逃逸,后在李时珍路居里路弃车逃跑,被追来的群众抓获。

  公诉人:故意伤害

  公诉人用flash的形式当庭演示了这场惊心动魄的较量。她认为,李城在停车场发动车子时,是径直向民警开过去的,李忠被迫扑在引擎盖上。在松涛路呈S形行驶时,民警喊他停下来,他没有任何反应,反而加速行驶到车辆较多的次干道高科路、罗山路上。在罗山路上,李城又拖着民警行驶了几十米。这种种行为,都构成了对李忠生命的危害,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李忠可能不会再站到这个法庭上。李城具有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明知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却着手实施犯罪,只是由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构成犯罪未遂。

  辩护人:应激反应

  被告李城说自己从没想过杀死民警李忠。他的辩护人举证称,李城内向胆小,遭遇突发事件后很容易陷入紧张状态,但并没有犯罪故意。李城之所以想驾车逃跑,是因为他怕非法营运被重罚。另外,受害民警李城只是轻微伤,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李城的行为只是暴力抗法,妨碍公务,并不同意对他故意杀人未遂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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