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水表复修费”我该掏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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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6:57 海峡都市报 | |||||||||
□读者反映 昨日下午,丰泽区霞淮花苑的虞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13600786110说,他两个月没缴水费,4月29日,市自来水公司把他家水表拆了。4月30日他补缴了水费,并于5月8日到水司要求重新安装水表,可供水监察队要求他缴纳78元的水表复修费,他让对方开发票。昨天,对方给他开具了一张“福建泉州市加工修理修配普通发票”,并在上面注明“水表复修费
□记者调查 记者联系上虞先生,从他手中看到这张78元的发票(如上图)。“我上午向丰泽区物价局投诉这事,他们下午3时多给我打电话,说可以拿发票到市自来水公司退款。” 下午4时,记者与虞先生来到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监察队,虞领回自己的78元“水表复修费”。同时,记者在监察队办公桌上看到一叠“复表情况报告单”,报告单里的内容是用户的欠费情况,需拆除的部位(如水表或水管)等等。 “用户须持这张单,到供水监察队缴纳78元的‘水表复修费’,才可重装水表或水管。”供水监察队褚联鹏队长介绍说,用户超过三个月没缴水费,自来水公司就会采取一定的措施,如拆水表或拆水管等方式,催促用户缴纳水费。褚队长向记者出示一张“泉州自来水水表拆、复收费标准(表)”,上面标有“定额安装人工费”、“旧表拆除人工费”等六七项费用,是从2005年元月1日开始执行的,但收费标准(表)上面没有任何印章。 就此事,昨晚丰泽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第一次碰到虞先生这种情况,他们已展开调查,“这可能是由于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的,也有可能是自来水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昨日下午,该局已向市物价局反映相关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