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说到液化气罐能不用“炸弹”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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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6:57 海峡都市报 | |||||||||
这两张图标搞反了 林先生 泉州市区 石材厂爆炸的新闻很惊人,这种事情太出乎人的意料了!还好只有3人受伤,要不后果就严重了。这则新闻要素很到位,图片效果也不错,只是有个小错误,你们发现没?图2
(编辑致歉:林先生看得很细心,本报编辑王福敬一时粗心标错了,给您的阅读带来不便,在这里向大家道歉了,以后一定会仔细仔细再仔细!) 拍拍环境会更震撼 陈先生 泉州市区 火中抢救液化气罐的,我觉得应该拍摄一下周围的房屋,图片效果会更震撼。要让读者知道,这56个炸弹如果炸开,威力会有多大,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然后最好找一下负责人,看看对伤者该怎么处理和赔偿。损失之类再顺带问问。 你们用“炸弹”太多 李女士 东湖社区 你们用的“炸弹”实在太多了。真的,我看你们报纸很久了,凡是报道火场里面抢出液化气罐的,都说是抢出“炸弹”。我知道,那液化气罐就像炸弹一样危险,但这两字用得多了,我们看得也会腻。难道除了炸弹,就没有别的字眼可以形容吗? (编辑插话:回头一看,还真是!这位读者提的意见很中肯,在这里说声对不起,下次再“抢”液化气罐,一定换个新词。) 评报可拨打新闻热线13600786110,发短信到信息平台06677330(免信息费),或到海都在线论坛http://www.hdzxw.com/bbs上点击“闽南在线”发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