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真寺经同意将可为外国穆斯林举办婚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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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7:47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消息:自本月12日起,中国清真寺将能够为合法缔结婚约的外国穆斯林办理婚礼等事宜。 这是新修订的中国《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该《办法》11日获得中国伊斯兰教全国代表会议通过。
根据《办法》,清真寺在办理这类事宜时必须事先“经当地伊斯兰教协会同意”,并且,“举行婚礼的外国穆斯林必须是依法缔结婚约关系者”。 根据伊斯兰教传统,只有婚姻双方都是穆斯林,才能够在清真寺举行婚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