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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6月底前开上工伤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1:07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王术)事业单位职工,这个一直被工伤保险“遗忘的部落”终于得到宠爱。5月11日,记者从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省工伤保险将继续扩大覆盖面,力争在今年内使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2005年底的470万人,增长到500万人。

  与往年不同,事业单位职工也将在今年加入工伤保险的“大家庭”。从今年起,我省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发生的工伤事件有望统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进行认定和赔付。据透露,我省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的时间表初定在今年6月底之前。

  有关专家称,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的启动实施,标志着统一的覆盖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和补偿问题一直没有纳入全省统一体系,职工发生工伤时虽然可以报销医疗费,但工伤认定范围和赔付标准却不清晰,导致一些职工的工伤待遇,如一次性补偿等很难得到保障。

  按规定应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将由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并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执行。其待遇支付标准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实行。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将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

  据有关专家介绍,国家新政策的出台,除了明确将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外,其中最大的变化体现在“认定标准”的统一上。过去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其工伤等不是由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待遇标准等也有所不同。而新政策明确,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在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4个方面,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实行。

  此外,有关人士还表示,参加工伤保险,在缴费方面不会加重单位的负担。其实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相当低,一般应为单位工资总额的0.5%,而事业单位的工伤风险一般也不高。像辽宁这样社会平均工资较低的城市,每人一年的缴费也就100元左右。“新政策的实施,可以大大减轻相关事业单位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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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企业未办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开工

  时代商报讯(记者 王术)建筑业作为高危行业,辽宁省将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在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针对建筑施工企业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灵活多变的参保缴费方式,例如:定额缴费、按产值提取费用等形式。灵活确定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各地区还可适当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进城务工工伤职工,其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实行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工伤农民工选择。

  另外,新开工程项目在办理开工手续前,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先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和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没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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