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转办单架起维权“连心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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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1:0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 实习生葛红普 通讯员刘国华 田梅)不久前,山东省昌乐县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在接到该县副食品加工厂13名职工被拖欠个人养老保险金的投诉后,立即填写职工维权来信(访)事项转办单,转交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努力下,企业最终为职工补交了5年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金。 据了解,昌乐县实行的维权转办单制度,即根据不同的维权内容情况,责成相关部
为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去年该县成立了由县总工会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并实行维权来信(访)事项转办单制度,对各企业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关系协调及职工反映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解决。 其具体流程是这样的:县职工维权服务中心接到职工来信来访后,首先对所反映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对一时不能解答和解决的,按照职责分工,由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填写职工维权来信(访)事项转办单,及时送达21个维权成员相关单位责任人,限期受理办理,办理完结后以反馈单形式报中心备案;逾期没有结果的,由职工维权服务中心下达事项催办单,督促尽快办结。对于较为棘手或条件不允许按期办结的问题,在每月召开的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中研究解决,还不能解决的报请县委、县政府处理,从而较好地实现了对职工权益的维护。 据统计,实行转办单制度一年来,已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发放生活救助款126.5万元,向困难职工家庭发放医疗救助金28万元,资助应届特困职工家庭大学生36人,发放助学金5.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