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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县至少有一所“老年公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1:38 新晚报

  哈报网讯(记者 陈云朋)记者昨天从省老龄委获悉,在未来5年内,黑龙江省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解决老年人的医疗和养老问题。

  据统计数据显示,去年黑龙江省60岁以上人口432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1.31%,略高于全国老龄人口11%的比例,根据国际标准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但因经济实力等原因,老年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发展相对落后。

  据介绍,黑龙江省将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有关部门表示,从今年起,黑龙江省将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发展养老服务设施,支持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建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闲置资源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兴建养老服务设施,自主经营。

  按照规划,到2010年,黑龙江省县(市、区)级至少有一所100张床位的老年人综合性服务设施,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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