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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镇医保范围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1:38 新晚报

  哈报网讯(记者 赵振宇)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修订后的《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从下月起开始正式施行。与修订前的《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0)第59号令)相比,办法的名称中少了“职工”两个字,这一变动背后包含了很重要的意义。

  “去掉‘职工’这两个字,主要是基于新办法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一位负责人表示。记者在修订后的《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看到,其中的第一章第二条第五款明确规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农转非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据悉,这是自2001年4月1日哈尔滨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后,首次正式将这4个群体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市劳动保障局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65万,其中市区117万,新办法出台后,将至少增加8万人参保。

  市劳动局副局长李巍告诉记者,随着就业形式多样化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农转非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亟待解决。新办法的出台,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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