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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宾馆等五类场所须安装摄像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1:41 京华时报

  意见规定,全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分三级管理,一是建设市级图像信息管理平台;二是由各区县建立的区县级图像信息管理平台,以及各重点要害单位、专业系统(如地铁、公交等重点专业系统)图像信息管理平台;三是各社会单位的图像信息管理系统。

  各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面的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应组织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居民住宅小区管理单位)按照“谁管辖,谁建设,谁出资,谁
管理”的原则,做好单位内部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规范工作。

  五类场所须安摄像头

  意见明确要求五类场所必须有图像信息采集设备(详见附表)。

  意见还要求,新建的重要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必须配套建设图像信息管理系统。为补充固定点位覆盖范围不足问题,10个远郊区县政府都要购置1辆具备实时图像移动传输和无线通信功能的移动通信工作车。

  年底前覆盖重点地区

  意见指出,已建设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和场所,要按照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和标准,改扩建现有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和场所,要新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今年底前,要按照统一建设标准完成地铁等全市重点部位、重点公共场所、市(区)管道路和重要基础设施等的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2007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调试和试运行工作,实现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图像信息服务的功能,在城市管理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辅助决策作用。

  遇重大情况无条件调用

  意见要求依托市、区县应急指挥系统现有图像信息管理平台,尽快完成现有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并完善实时录像及存储功能。

  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建设的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具备全部图像本地实时录像功能,有业务需求的单位可采用图像识别、比对功能,录像资料均要保存一定时间备查;重要部位、地下通道、过街天桥以及宾馆、饭店、餐饮、文化娱乐场所和市场等涉及公众聚集的场所录像存储时间应保持30天,交通道路、公交枢纽设施及公交、地铁运营车辆的监控录像应保存7天以上。不能联网的图像信息管理系统也必须具备全部图像本地实时录像功能,遇有重大情况时政府机关可无条件调取使用。

  采写本报记者郭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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