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教育两部门联手查权力“寻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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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3:36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5月11日讯(记者王端鹏)今天从全市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教育系统重点预防招生录取等五大环节的职务犯罪。 从2002年到2005年,我市共立案查处教育单位职务犯罪案件22件涉及24人,其中贪污13人,受贿8人,挪用公款3人,涉案人员中有机关干部、校长、教师、会计出纳等。
今后,检察机关将和教育部门重点在招生、收费,基建工程发包、结算,教学设备、物品采购,辅导资料印刷、代理发行,人事调动、干部任免等环节,建立和完善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防止在招生录取、教育收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环节进行权力“寻租”和公权私用。教育系统在发现或者收到群众举报的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后,将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查处;检察机关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也将及时向教育系统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