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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高校以学分制收费为名提高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3:37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严禁高等学校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名目的费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凡未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高校不得自行改按学分制收费。这是记者11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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