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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高校按学分制收费须报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3:45 山西晚报

  据新华社电 “严禁高等学校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名目的费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凡未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高校不得自行改按学分制收费。

  记者11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高校改按学分制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
行审核,并在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又讯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11日联合下发了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六大任务: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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