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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最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4:01 山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临山)农民工进城工作最怕的是什么?答案是:生病。本来想把微薄的收入积攒到年终带回家里,不想,一场病就削去了大半,高昂的医疗费让人好不心痛。现在好了,农民工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且,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个人无需缴费。这是5月7日我省出台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暂行办法》中做出的最新规定。

  《办法》指出,我省城镇所有的用人单位都要给农民工上医疗保险,这些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须在30日内,到所在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手续。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基本

医疗保险手续或者没有按时足额缴费的,农民工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支付标准支付。

  针对参加医保的农民工就医,一个比较特殊的规定是,农民工患大病后若想回原籍治疗,可以享受到医疗结算服务,也就是说农民工可以拿到由统筹地区支付的一笔相应的医疗费,回到家乡去治病养伤。(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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