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征地农民享受养老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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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5:23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从5月份开始,长春市将正式实施新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将被征地农民逐步纳入养老保险体系。 根据规定,具有长春市城区农业户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可以被纳入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月领基础标准为215元,全部从新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保险基金由个人账户资金和统筹资金组成。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