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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回购车主继续经营出租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5: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认为公司订立的合同有问题,出租车承包人唐小惠欲告出租车公司,此事本报曾予以报道。昨日,重庆公运集团出租车分公司负责人致电本报表示,该公司已改变了责任书内容,承包人可继续经营,直到指标到期。

  据重庆公运集团出租车分公司办公室尹主任介绍,,2003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该公司对多家中小型出租车公司进行了兼并重组,当时,唐女士一家投资承包的渝A60602号
出租车就属于其中一家公司。重组后,公司决定与驾驶员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出资数千万元进行回购,对主动退出承包、加入公司化经营的承包者,不仅全额补偿投资款,并给予适当的奖金。据介绍,加入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将作为正式聘用员工,每月领取工资、奖金,公司还将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等。这本是件好事,但由于部分车主并非出租车驾驶员,事情并非一帆风顺。据尹称,唐女士就属于这种情况,她自己并不驾驶出租车,而是聘用司机,收取固定利润。出租车回购后,她也不会愿意到公司驾驶出租车,因而拒绝回购。

  为此,公司重新修订了责任书,取消了罚款内容,而是按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何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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