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启动医疗惠民救助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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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6:36 河北日报 | |||||||||
■救助对象均享受一减、两免、三优惠政策 ■惠民医院、惠民指导医院、惠民协作医院共同构建医疗惠民救助网 本报讯(记者曹丽娟、张淑会)为有效缓解城乡低保等特困人群“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石家庄市近日正式启动了医疗惠民救助工程,在市区和各县(市)分别设立“惠民医院
据介绍,医疗惠民救助工程涉及的救助对象为,持有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乡居民;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优抚证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入伍的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及革命伤残军人)等。这些救助对象均可享受一减、两免、三优惠政策。即减收50%床位费,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市区二环路以内救护车免费接送,治疗费优惠5%,化验费优惠10%,检查费优惠10%。 为将医疗惠民工程做实,石家庄市利用全市已有的医疗资源设立了医疗惠民救助网络。该网络由惠民医院、惠民指导医院、惠民协作医院三部分组成。其中,石家庄市中心医院被确定为实施医疗惠民救助的定点医院,负责医疗惠民救助的首诊工作。市第一医院为惠民指导医院,负责对各惠民医院进行医疗技术指导、承担专家会诊任务。市中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六院、市八院和各县(市、区)二级综合医院作为惠民协作医院,确定一定数量的病床,建立惠民病房。市直各医院还将根据各自的专科特色接受惠民医院的转诊,对接诊的惠民救助对象实施医疗救助。 据介绍,为便于贫困患者就医,惠民医院和惠民病房都将悬挂明显的标志,并设立就医绿色通道。对符合医疗惠民救助的患者,惠民医院和惠民协作医院将为其办理《就医优惠证》,各接诊医院将为持有《就医优惠证》的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免费进行长期的健康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