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石家庄启动医疗惠民救助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6:36 河北日报

  ■救助对象均享受一减、两免、三优惠政策

  ■惠民医院、惠民指导医院、惠民协作医院共同构建医疗惠民救助网

  本报讯(记者曹丽娟、张淑会)为有效缓解城乡低保等特困人群“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石家庄市近日正式启动了医疗惠民救助工程,在市区和各县(市)分别设立“惠民医院
”和“惠民病房”,对低保等城乡特困人群开展医疗救助。

  据介绍,医疗惠民救助工程涉及的救助对象为,持有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乡居民;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优抚证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入伍的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及革命伤残军人)等。这些救助对象均可享受一减、两免、三优惠政策。即减收50%床位费,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市区二环路以内救护车免费接送,治疗费优惠5%,化验费优惠10%,检查费优惠10%。

  为将医疗惠民工程做实,

石家庄市利用全市已有的医疗资源设立了医疗惠民救助网络。该网络由惠民医院、惠民指导医院、惠民协作医院三部分组成。其中,石家庄市中心医院被确定为实施医疗惠民救助的定点医院,负责医疗惠民救助的首诊工作。市第一医院为惠民指导医院,负责对各惠民医院进行医疗技术指导、承担专家会诊任务。市中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六院、市八院和各县(市、区)二级综合医院作为惠民协作医院,确定一定数量的病床,建立惠民病房。市直各医院还将根据各自的专科特色接受惠民医院的转诊,对接诊的惠民救助对象实施医疗救助。

  据介绍,为便于贫困患者就医,惠民医院和惠民病房都将悬挂明显的标志,并设立就医绿色通道。对符合医疗惠民救助的患者,惠民医院和惠民协作医院将为其办理《就医优惠证》,各接诊医院将为持有《就医优惠证》的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免费进行长期的健康指导。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