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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领导郭庚茂就治理商业贿赂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6:36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建敏)今年以来,党中央作出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也作出了具体安排。日前,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郭庚茂。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郭庚茂: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和单位滋生蔓延,它破坏了公平合理的市场交易秩序,毒化了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如不及时治理和铲除,势必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增加企业经营成本,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投资发展环境,也势必会影响全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为此,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提出来,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如何开展?

  郭庚茂:我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制订方案。4月15日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根据我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对自查自纠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第二阶段,自查自纠。4至6月份,在学习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第三阶段,认真处理。7至8月份,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查出的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和处理。第四阶段,整改建制。9至12月份,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规范交易活动、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记者: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郭庚茂:一是明确查办案件的重点。重点查处企业事业等单位和个人为获取交易机会、条件或其他利益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介机构或行业组织相关人员行贿的案件;严肃查处国家

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等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案件。二是强化办案手段和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举报活动。要组织力量深入排查,分析筛选挖掘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线索。建立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完善案件线索移交通报和案件协查协办机制。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准确运用法律,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依纪依法办案。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紧密配合。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行抽查督导,对自查自纠组织不力、掩盖问题、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监管)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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