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变心有不甘 女子引爆炸药致9死4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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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6:3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金报南宁消息 因婚变为泄私愤引爆炸药,酿成9死4伤的广西百色“3·11”爆炸案,11日在百色开审。 37岁的粟艳琴2006年3月与丈夫冉正高协议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冉正高与女友陈柏蓉同居。无法接受离婚事实的粟艳琴决意报复,于是她央求弟弟粟多德帮她找炸药。
3月10日,粟多德在一建筑工地用190元购买了12公斤炸药、10枚雷管和2米导火索。次日1时许,粟艳琴来到冉正高与女友陈柏蓉的出租屋,点燃导火索后逃离现场。爆炸造成两栋楼房被炸塌,冉正高等9人死亡,4人受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