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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举措“治疗”南宁旅游市场 要对导游加强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6:5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秦桂媛

  同一家旅行社却以门市部、总社的不同名义发布旅游广告;推出一模一样的旅游线路,其广告价位却有几百元的差价……今后,凡是没有严格遵守“统一线路产品、统一报价、统一财务、统一宣传”原则的旅行社,都要被重惩。记者从5月11日召开的南宁市2006年旅游行业管理会议上获悉,南宁市旅游局将严格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
为,整治目前无序经营的南宁旅游市场。

  据了解,从今年5月起,南宁市旅游局还将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6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外地驻南宁市以办事处或联络处名义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非法办事机构;开展旅游广告的整治活动,杜绝虚假、违规广告宣传;治理以承包、挂靠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行为;治理因团款纠纷甩团扣人行为;开展治理零团费、负团费和超范围经营问题的相关行动;治理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终止导游活动行为。

  严禁门市部独立经营旅游业务

  现状:许多南宁市民跟随旅游团出游时可能不会想到,自己参加的旅行团尽管头上顶着旅行社的旗号,实际上却是一些没有组团资格的旅行社门市部在操作,游客如果发生意外,很可能没有任何保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旅行社门市部的无序经营,是南宁市近段时间面临的最大的行业管理工作难题。许多门市部采取挂靠承包形式独立违规经营,在削价无序竞争中降低了服务质量,扰乱了旅游秩序,损害游客的利益。而设立门市部的旅行社收取承包金后,对门市部的管理责任及监控基本处于失效状态。

  措施:南宁市旅游局对此将重拳出击。明确要求旅行社分社等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具备设立旅行社门市部的条件,不得设立门市部。凡目前设立有门市部的旅行社分社,必须于6月10日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旅游合同语言不能模棱两可

  现状:“游客入住酒店达到准三星,乘坐豪华大巴出游……”这是记者曾经见到过的一份旅游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而这样语气模糊的合同并不符合要求。南宁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部分旅行社在合同字眼上打“擦边球”,游客利益极易受到损害,比如“准三星酒店”一说的伸缩范围很大,导游甚至可以将你带去招待所。“豪华大巴”的概念也很不清楚,游客无法搞清什么样的标准才算“豪华车”。

  措施:为规范旅游合同的签订,南宁市旅游管理部门制定了旅游合同的各项条例,要求旅行社在写各项条例时,语气不能模糊,有关吃住行游的问题都要明确并细化。

  各旅行社要对导游加强管理

  现状:没有工资,仅靠带团购物得回扣,是目前南宁市许多导游生存的现状。而南宁市众多旅行社对导游人员管理严重失位,导游人员挂靠现象严重,旅行社不能履行对导游人员的培训、工资薪酬、社会保险等福利保障,至于对导游的档案管理、业务管理和人事管理,同样处于松散型或空白状态。

  措施: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相关思路,今后,导游可能要社会化、职业化,不再从属于旅行社,而是作为一种职业。在目前导游还未正式脱离旅行社的情况下,南宁市各旅行社要对导游的IC卡实行有效管理,严格导游IC卡的申领、管理及回收制度。同时要严格报备制度,在第一时间内将本单位导游人员离职、解聘、续聘、变更等变动情况向旅游局报备,并及时将有变动的导游员IC卡回收,上交旅游局监管。编辑:杨东作者:秦桂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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