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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白沙门8村官昨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7: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海口白沙门8村官昨被判刑

  村官被带上审判厅

  

海口白沙门8村官昨被判刑

  白沙门村官接受审判

  5月11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海口白沙门村官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一案在美兰区法院当庭宣判。法院认为王林贵等村官以维护村集体利益为名,聚集上百名村民强收租金、强行进入多处他人住宅,涉案罪名成立,一审判处8人有期徒刑分别为1年6个月到6年不等。

  组织村民强收铺面租金

  美兰区法院一审查明,1994年12月12日,田某与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接待服务中心签订了在改革研究院北墙外侧建造铺面的合同,铺面位于研究院土地红线图内。2004年三、四月间,白沙门中村有人对经济社主任的王林贵说,田某建造铺面时口头承诺每年交给村里人民币1万元,至今没有兑现,该铺面使用10年了应该收回来。

  为此,王林贵和经济社副主任田才宝多次召集村代表朱章鸿、朱倡利、杨建武等人开会讨论收回铺面事宜,并将每次开会的情况向白沙门村经济社顾问邱文华汇报。

  2004年6月10日上午,王林贵等召集上百名村民聚集到田某铺面前,宣布男的砌墙,女的搬砖、拌沙浆,上百名村民在田某铺面前砌墙。民警等制止,但村民不听劝阻,到上午11时许,已在田某铺面前砌起一面长约60米、高约1米的砖墙,使近20家店铺无法进行正常经营。

  法院认为,王林贵等8人为达到强行占有铺面、收取租金的目的,以维护村集体利益为名,支持煽动、聚集上百名村民在多处他人经营管理的店铺门前砌墙拦堵铺面、强行签约收租,并对不愿交租金的店铺强行将店铺铁门焊死,且不听从劝阻,致使数十家临街店铺无法正常经营,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强闯民宅逼走居民

  1995年10月18日,白沙门村委会与海南省医药工业公司签订联合经营海南省金岛制药厂。在双方终止租赁关系后,药厂搬走,还有部分职工住在宿舍。白沙门联合经济社要求职工限期搬走。2005年4月15日上午,王林贵、伦常全、郑诚宝、田才宝、朱章鸿、朱倡利、杨建武等20多人到宿舍区,撬开宿舍门,将房内煤气炉、床、被子等家具搬扔到厂门外,并将村民召集到现场,厂内外300多名村民助威,场面十分混乱。

  法院认为,王林贵等人多次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采取撬门、砸锁等方式强行进入多处他人住宅,将他人家具物品搬出并锁住房门不让他人居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法院一审以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别对王林贵等人作出判决。

  被告人原职务及量刑表

  王林贵:海口白沙门经济联合社副主任,被判刑6年。

  邱文华:海口白沙门经济联合社顾问,被判刑4年。

  伦常全:海口白沙门经济联合社主任,被判刑3年。

  朱倡利:海口白沙门经济联合社监督员,被判刑3年。

  朱章鸿:海口白沙门中村副村长,被判刑2年6个月。

  田才宝:海口白沙门经联社监督员,被判刑1年6个月。

  郑诚宝:海口白沙门经联社副主任,被判刑1年6个月。

  杨建武: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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